前段时间,在一本杂志看到一篇关于内控辩证法的文章,摘录了其中三点,感觉有所启发,现予以共享。
1、“控”与“不控”。控不是万能的,但没有内控是万万不能的。再好的内控,都不可能防范所有的风险。我们的目标只有通过严格的内控,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避免企业在常态环境中犯低级错误,遭受无谓的损失。鉴于资源的限制和成本的压力,在企业整体设计内控架构时,首先认清哪些是必须控,哪些是无须控,哪些是主控,哪些稍控,找准内控的重点和关键,在控与不控之间找到适当的平衡。
2、“有形控”和“无形控”。在企业管理中,内控表现为一本一本的制度,一层一层的审批,一次一次的检查,这是有形的外在的内控,是内控的表,而企业每一位领导和员工的行为节制,头脑中控制意识,无处不在的内控精神文化,才是无形内控的里,只有表里如一,内控才算真正的建成。
3、“前控”和“后控”。企业管理千头万绪,每一件事情都可能产生这样和那样的风险,如果每一项活动,每一个细节都采取事前管控措施,内控成本将会极大的增加,也会大大降低运营的效率。就象每一个人都可能用拳头打人,但我们不可能事先把每个人的双手都绑起来。在某些控制环节上,前置的控制环节是没有必要的,通过公开控制标准,加上严厉的责任追究,将判断的权利和遵守的压力传递给操作者,效果可能会更好。换句话说,事前标准明确,事后措施严厉,“丑话说在前头”,“后控”和“前控”交替使用,是企业不可忽视的重要内控手段,更能事半而功倍。
资产财务部,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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