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后的控股集团
破产事务管理中心 王猛
济南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30日(前身为2005年7月1日成立的济南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经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济南市国资委出资组建的国有资本运营机构。注册资本1.6亿元,对授权经营范围内的国有、集体企业资产履行投资、运营、监管职能,承担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责任。高度重视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定位,高瞻远瞩提出了“集团化、多元化、资本化、政策化、规模化”的“5化”发展战略和“A+4”模式框架,致力于打造集国资托管、投资咨询、资本运营于一体,具有强大核心竞争力、综合实力、引领区域国有经济发展的一流专业投资控股集团公司。鉴于此,我就自己的见解发表一下“五年后的控股公司”意见。
一、关于控股公司今后发展应坚持的原则
发展是人类追求的永恒主题,是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范畴之一,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控股公司应该坚持科学发展的方向不动摇,立足于实际,创造性地回答“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这一关乎企业长远生存的根本问题。实践表明,坚持不同的发展观往往会导致不同的发展结果。控股公司承担着政府赋予的投资引导和项目带动的职责。我认为,控股公司要想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充分发挥自身的特性,以“是否有利于投资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是否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是否有利于以人为本、广大干部职工自身发展”为我们工作的衡量标准,这三个“有利于”的原则,符合落实科学发展观,符合控股公司的实际,统筹了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我们必须坚持控股公司的定位,即控股公司是政府定位和市场定位的统一体。从政府角度讲,是政府的投资主体,代表政府行使投资职能,要体现政府投资意图。从市场角度讲,同时又是市场竞争的主体,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这是关系控股公司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性定位。要发挥政府投资主体的作用只有通过市场,要实现自身的发展也只有通过市场。
二、关于控股公司在开发经营上走什么路径的问题
过去我们对投资控股公司“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何种程度?” 这一系列问题,理解的不透彻,执行的不够“职业”,结果很多时候也并不如人意,归根结底在于对投资控股公司开发经营的思路、目标和流程不明确,缺乏一条清晰的主线。鉴于此,个人认为投资控股公司开发经营应当走“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的路径:即从开发资源入手,依托资源投资项目、建设企业,通过经营管理好企业,采取引资、合作、出让等方式实现资本的不断流动和增值,对优势企业则通过运作最终实现上市,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只有不断地投资项目,又不断地退出,使项目不断地转化为资本,并在资本市场中流通和增值,才能实现资本的良性循环,使资本在流动中不断扩张和优化。目前,最薄弱的应该说是资本证券化这一环节。因此应提出要“执其两端用其中”,即在做好资产经营、资本运作的同时,一方面努力争取资源,另一方面积极推动资本证券化,通过强化首尾两环节,保持中间环节的优势,实现公司内部资源、资产、资本的最优配置。
三、关于资本的退出
我们是投资公司,不是实业公司。没有通畅的退出机制,我们就会由经营企业变为经营产品,由资本运营变为资产经营,终将演变为实业经营公司的型态。退出是投资控股公司资本壮大、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当前最重要的是在思想上树立“舍得退出,敢于退出,退出以后让别人有钱赚”的理念。同时,我们认为必须纠正过去对退出的简单理解,退出并非是“一卖了之”,而是综合考虑行业生命周期特征、公司自身实力、发展定位等多种因素,通过资本在投资控股公司体系内、外不断流动、转化、扩张,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的手段。
从退出途径选择的层面理解,既可以在资产资本化以后,直接转让资本所有权,也可以在资本证券化以后,透过资本市场进行股权交易,具体来说:一是把子公司经营好、卖掉,以合理的增值(或减值)收回投资。这种方式是我们过去常见的方式,实际操作也比较多,类似于以物易物,是较低层次的退出;二是把子公司做优做强,成为行业或者区域的龙头企业,并推向资本市场成为上市公司,实现股权流动,使资本通过资本市场变现。同时,母公司把自己的同业资产或者公司装入上市公司,使二级的行业板块整体进入资本市场进而构成了母公司不同行业或者产业的子控股公司。这种方式效果也是最好的,应该是我们下步主要的努力方向;三是把子公司注资参股到相应行业的上市公司中去,母公司实现股权的流动,按照相关规定,母公司的股权在锁定一定期限后择机在资本市场变现。
这三种方式对母公司而言,其选择不应是唯一的。对于母公司参股且在行业中影响力小的应以第一种为主,对于母公司控股且在行业中影响力大的应以第二种为主,对于上不了市,但有一定影响力的可以采取第三种方式。何时以何种方式退出,取决于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节点定位。我们认为,国有投资控股公司发展的基本方向应当是认真选好支柱行业,在每个行业做好做强龙头企业,推动其通过资本市场上市,成为母公司在产业内的控股上市子公司,再以此为基础装入同业资产,整合行业资源,构建投资控股公司系统内同业资本的退出渠道,实现资本的不断流通和增值。
四、关于控股公司应长期持有什么样的项目问题
我们认为,国有投资控股公司应长期持有的项目主要有三类:一是能够比较流畅地完成资源——资产——资本——证券转化型态的项目,持有此类项目,可以快速完成资源向资本的转化,并且通过资本市场实现投资收益的最大化;二是现金流充沛的项目,即不因出现一定亏损就导致现金流紧张甚至资金链断裂的项目,也不是企业虽然赢利但现金流很小的项目;三是具有资源垄断性的项目,资源垄断性的项目一般具有市场竞争优势,并且易于推向资本市场、便于退出或者易于做成产业控股公司,在扩张资本总量的同时,有利于系统内同业资产的流通。
对于竞争程度高的行业或者项目,只要通过努力,争取使项目成为行业龙头或者领先企业,进而推向资本市场,那么也可以长期持有,否则就果断退出。
五、关于控股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问题
“能投会卖”是国有投资控股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判断标准,能投就是能及时准确辨析出适合长期持有的项目,会卖就是能在最佳时期选择最优退出渠道,实现资本的流动增值。因此,对资控股公司来说,我们的核心竞争力就是我们认识资源、判断资源、整合资源进而形成持续竞争优势的能力。认识资源就是我们首先要懂得什么是资源,如果当大家都认识到这是资源时,我们也就没有优势可言了。比如过去我们对煤炭、天然气、土地等一些自然资源的认识,都是随着这些资源的日渐紧缺和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而增强和提高关注的,没有前瞻性的认识,使我们错失了很多机会。判断资源是对未来资源周期性的判断,也就是我们要把握什么资源在可见的未来能够成为市场的宠儿。而整合资源就是如何让已有的资源产生最大的效能,包括产业控股公司的建立、发展、上市以及产业内资源的整合,这也是现阶段我们经营工作的核心。这三个环节做好了,国有投资控股公司也就自然而然的具有竞争优势了。
六、关于控股公司资产经营目标
如前所述,投资控股公司由于自身的特性和定位,更加侧重的是资本经营,其目的是资本的增值和投资的回报,而资产经营强调的是通过资产运作实现其保值增值和企业利润的最大化。资产经营的目标是通过对企业各类资产及其结构进行优化配置,使资产具备达到进入资本市场或者能够便利的通过其他方式退出的条件。如果所属企业无法完成这个路径,则要加强管理、规范运作、提高效益、择机退出。
以上是我个人的意见,相信只要我们把握住科学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固有的优势,控股公司一定能够健康、快速地发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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