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化管理体制是指建立在公司制基础上的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体制。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以产品为基础的生产和市场的经营管理,二是以产权为基础的企业组织管理。目前人们对前者重视较多,后者往往被人们所忽视。集团化的管理从总体上要解决集权与分权的关系问题。公司内部或者集团内部的管理权限配置,大都遵循“有控制的分权”这一基本的管理信条,即所有权的对外延伸和分解要以有效控制为前提,无控制的放权等于弃权或失控。
一般而言,集团总部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协调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活动,互通信息,协调一致;
二是监督成员企业的业绩,聘用、任免成员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是在监督和对长期供求做出评价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向新产品、新产业进行重大投资,是否退出某些领域。
国内外企业集团发展的经验表明,集团总部对成员企业的一个重要监督手段是财务监督。集团总部必须建立一些有利于企业内部资源统一配置的职能机构,主要是集团公司的计划投资、战略研究指导、市场开拓和协调、财务及分配。同时要建立有效集团服务功能,根据国内外的经验,主要应建立科研开发中心,融资及清算中心,人力培训中心,销售服务网络等。
正确处理集团内部的管理问题 ,其实质就是建立权责明确的母子公司管理体系。对于母公司来说 ,既要维护出资者的参与管理、选择经营者、资产收益等合法权益 ,对子公司拥有股权性控制权和契约性支配权 ,从而实施有效的监管 ,又要在发挥母公司主导作用的同时 ,调动子公司的积极性和主动精神 ;对于子公司来说 ,既要充分行使法人财产权和企业生产经营的自主权 ,享有法律上与母公司相同的民事权利 ,又要承当起集团成员企业的义务 ,服从集团的整体规划 ,自觉接受母公司来自产权方面和集团章程规定的监管 ,从而确保企业集团整体发展目标的实现。这就需要建立完善的企业集团运行机制。
企业集团的运行机制主要由下列三个方面有机构成 :
(1)完善企业集团的领导机制。由于企业集团除了母子公司之外 ,还有参股企业 ,因此必须制订集团章程 ,并按章程规定建立协商议事机构 ,协调解决集团发展的重大事宜。机构的负责人由母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机构的日常工作由母公司的职能部门负责。属于全资型的 ,由母公司考察聘任或解聘。
(2)完善一体化发展机制。对于产业混合型控股集团,为了实现企业集团的整体发展目标 ,必须坚持母子公司发展战略一体化、投资方向一体化、项目审定一体化。子公司的发展计划、技改投资、开发项目等要从行动上真正与集团整体发展规划保持一致。母公司应对子公司的重大投资和贷款担保项目实行审议制 ,规定限额以上的项目必须由子公司提供可行性报告 ,由母公司组织专家论证和审议才能实施 ,以防止和减少由于投资失误和盲目担保造成损失而负连带责任。
(3)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约束才会有压力和合力。要建立产权代表报告制度。控股公司董事长和全资企业厂长、经理作为母公司的产权代表 ,要对企业产权变更、重大投资项目、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及时向母公司报告 ,根据母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影响控股子公司的决策 ,或者纠正全资子公司的决策。还要建立财务监督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 ,对造成重大损失和搞虚假报表的行为 ,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落实子公司经理工作目标经济责任制 ,对业绩突出者应予以重奖 ,以激励他们为企业集团的发展贡献出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所谓股权管理 ,是指母公司作为控股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 ,参与管理及决策的管理行为。
要改善母公司经营管理,使其有效地运营和发挥作用,必须确立合理的管理体制。母子公司管理体制的核心问题是集权与分权问题,只有解决这个问题,才能保证母子公司管理体制的合理化。由于控股公司环境不同,环境管理体制也是千差万别的。按照母子公司管理集权与分权的程度,大体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集权经营体制
集权经营体制,是指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要集中在母公司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子公司的供、产、销、人、财、物都由母公司统管,整个企业实行统一核算,垂直领导,各子公司在财务上没有独立性,在经营管理方面没有自主权,在母公司设立职能部门协助总经理管理各子公司的业务工作。
从企业的多元化的程度来看,多元化程度越低,越容易采用集权经营体制;从企业规模上看,中小企业采用这种管理体制和组织形式的较多。中小企业由于规模较小,产品相对单一,实行集中统一指挥,便于发挥其灵活机动的优势。
实行这种管理体制的优点是:有利于整个集团的人、财、物的统一分配和调度,可以最大限度地集中各种力量搞好集团的重点项目;能更好地确保各项方针、政策在子公司的贯彻执行;可以增加集团整体竞争能力;有利于提高集团的决策能力和决策速度;有助于培养集团职工的集体主义和全局观念。
这种管理体制的缺点是:不利于调动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容易形成下级人员一切都听上级安排,影响职工责任感的发挥;造成集团管理机制呆板,条条框框过多,影响经营活动的有效性;分配上容易产生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等弊端。
(二)分权经营体制
这种体制是在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经营、分级核算,不仅母公司独立核算,各子公司也是一级内部独立核算的单位,有经营管理自主权限。在这种体制下,母公司的主要权限是:决定集团的经营目标、基本方针、长期计划和利润计划;拟定集团的资金计划和筹措资金;决定集团的预算,审批一定限额以上的设备投资;制定和调整集团的会计管理、成本计算、预算控制、内部审计的程序;确定集团的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原则;制定集团各子公司向总部的报告和请示制度;协调各子公司的关系,对各子公司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等。子公司的主要职权是:根据集团的经营方针和长期经营计划的要求,对本单位的生产技术活动进行全面的经营管理;采用各项措施,完成集团给各单位所规定的产量、产值、质量、成本和利润指标;编制本单位的预算、成本和利润计划;决定和调整某些产品的价格;制定产品的工艺计划和项目的施工计划;制定和执行设备的购买、维修和更新计划;决定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的干部任免等。
这是一种分散的管理制度,适用于一些特大型企业,类似事业部的分厂、分公司等。企业实行分权管理大体可采取四种形式:产品分权、按顾客分权、按职能分权、按地区分权。实行这种管理体制可以充分调动企业下层组织在经营管理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企业上层领导从繁忙的日常业务中解脱出来,集中考虑企业的重大问题;有利于企业经营环境的适应性,实行小批量多品种生产;有利于克服平均主义的倾向。但是,这种体制容易产生分散主义和本位主义,企业的人才、物资和设备调配困难,影响集中优势打歼灭战。甚至产生只顾眼前利益,忽略长远目标的倾向。为了克服这些缺点,实行这种体制的企业应该合理划分核算单位,加强核算单位的组织建设;增强全局观念,克服本位主义和分散主义倾向;加强业务指导和财务监督。
(三)统分结合体制
这是一种由总厂(公司)统一核算,由所属单位分级管理的管理形式,它是集权管理与分权管理相结合的产物。采用这种管理体制的企业,总厂(公司)对整个企业的经营好坏和盈亏负全责;在经营管理职能方面,总厂(公司)与分厂(分公司)则各有分工。供、产、销和人、财、物的重要经营管理权力集中在总厂(公司),而生产和销售等具体业务下放给下属单位,并拥有一定相对独立的权力。
这种半集权型的管理体制和经营组织,集中了分权与集权两种体制的优点,对推行现代化管理有较强的适应性。实行这种分级经营、统一核算的半集权型经营管理体制要注意以下几点:
企业在酝酿集团化的过程中,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子公司的设立应该主要从管理的角度出发。如果母公司对于子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并且子公司的股东又十分有限的话,那么子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在某种意义上,完全可以“虚化”。换言之,可以在子公司股东认可的前提下,由母公司直接行使管理职权,进行如同事业部方式的控制,但仍然保留子公司独立的法律架构。有时,公司法人治理机制的健全并非是万能的,如果管理效率低下,那么再有效的治理体系也难以保障公司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