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权属企业的监督管理,提升资产运营的效率和质量,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各权属企业进行分类管理。综合考虑权属企业的实际情况,将40户权属企业分别划分为A、B、C三类。A类包括国舜公司、一轻供销公司等13户优质企业,侧重加强资产、财务及重大决策管理,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资产收益水平,由公司资本运营部牵头负责;B类包括塑料工业公司、交通国资公司等14户低水平维持企业,侧重盘活资产或引进外来资本实现股本多元化,减人减债,分流安置职工,保持企业稳定,由公司发展改革部牵头负责;C类企业包括IBN轻型车有限公司、东风锅炉厂等13户破产企业,侧重在保持稳定的基础上尽快完成破产清算工作,由破产事务中心负责,并做好非经营性资产的托管工作。
实施分类管理后便于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工作,目前信访事件集中发生在B类与C类企业,确保企业稳定,妥善安置职工依然是此类企业当前工作的重点。对此,我们要加大维稳力度,将维稳工作的重心前移,健全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机制,定期调度每户企业的情况,力争将不稳定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对监管企业实施分类管理,是为顺利完成公司 “十二五”规划各项指标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分类管理给各类企业指明了发展方向,也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责。
(信访稳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