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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完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意见
发布人: 本站  发布时间: 2019-05-19 10:18:05点击数:5252

 

 

关于规范完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意见

 

为进一步调动公司各部门和全体人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努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确保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过程的公开透明,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在公司党委领导下,成立由公司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名单报公司党委审定并组织表彰等。

二、范围及名额

1.先进集体:从公司各职能部门(部、室、中心)中推选,原则上不超过3个。

2.先进个人: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从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中推选,原则上不超过3名,被评为先进集体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再评为先进个人;二是从在公司实际工作满一年以上员工中推荐,包括国舜公司、国发物业公司、破产清算公司等直属公司人员和帮助工作人员,受奖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员工总数的30%

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一)先进集体基本条件

1.团结协作好。部门领导积极发挥表率作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职工,本部门向心力、凝聚力较强,团结干事的氛围浓厚。

2.工作业绩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勇于创新,全面完成公司赋予的年度工作任务,没有发生明显差错和失误。

3.遵纪守法好。管理规范,要求严格,全体人员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维护部门和公司形象,没有发生严重违纪问题。

4.服务基层好。热情为企业和职工服务,企业和职工反映良好。

(二)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1.勤奋学习,提升境界,理想信念坚定,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自觉与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2.创新开展工作,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工作业绩突出。

3.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热情为企业和职工服务,群众威信高。

4.工作作风扎实深入,独立完成任务的能力较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四、方法步骤

1.拟定方案。每年年底前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定评选实施方案,经评选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后报公司党委审定。

2.工作总结。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分别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并写出书面总结材料。

3.述职报告。召开全体人员大会,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述职报告。

4.民主推荐。听取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报告后,与会人员填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票,民主推荐先进集体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中的先进个人。会后,各部门召开本部门全体人员会议,按照分配名额酝酿推荐本部门先进个人,征求公司分管领导意见后报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5.汇总初审。由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民主推荐情况和部门推荐情况进行统计汇总,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提出建议名单。

先进集体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中的先进个人按照不同权重比例评分计算,公司主要领导占15%,公司其他副职领导占30%,部门主要负责人占25%,其他员工占30%

6.审定公示。召开公司党委会,对评选领导小组呈报的建议名单进行研究审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7.表彰奖励。组织人事部门拟写表彰决定并筹备召开表彰大会,以精神鼓励为主,原则上不搞现金奖励,可适当发放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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