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
推行厂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控股公司系统厂务公开工作,逐步实现厂务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市委、市国资委全面实施权力运行“阳光工程”的部署要求,结合控股公司系统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职工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行为、企业管理行为的透明度,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企业管理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深化企业民主管理,更好的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二)工作目标
坚持把推行厂务公开的工作目标与实施权力运行“阳光工程”、强化企业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群众民主权利的目标相一致,通过完善厂务公开制度和动态监督制度,努力使厂务公开成为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企业管理透明度显著提高,与社会和职工沟通互动的渠道更加畅通,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
(三)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促进发展。紧紧围绕保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和国有(集体)资产监管上水平这一中心任务,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国有(集体)资产监管,保障企业发展,维护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2.严格依法、全面真实。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各类行政管理、企业民主管理事项,都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的规定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公开的内容要全面完整、真实准确。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从实际出发,把当前的热点和职工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作为公开工作的重点,突出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和民主管理权利,不断提高国有(集体)资产监管和企业管理水平。
4.及时便民、监督有力。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限、途径和程序实施公开,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取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协调推进厂务公开工作,便于职工知情,利于群众参与和监督。
二、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
(一)公开内容
1.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问题。包括企业改革方案、职工安置方案、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重大投资决策等情况。
2.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包括年度生产经营目标、财务预决算,企业担保,大额度资金使用、大宗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和盈亏、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情况。
3.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重大事项。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工资奖金分配、奖罚与福利等情况。
4.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企业中层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企业领导人员工资、奖金情况等。
5.他需要公开的问题。职工普遍关心的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的热点问题。
(二)公开方式
厂务公开主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栏、厂情发布会、厂报、简报、墙报、黑板报、广播、电视、局域网络等,并逐步探索实行民主议事会、职工代表巡视、厂长(经理)接待日、民主对话等多种方式。
(三)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发展规划、战略目标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公开内容要长期公开,年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动态性、阶段性工作要分阶段公开,临时性、应急性工作要随时公开。
(四)公开程序
1.编制目录。控股公司机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要求,规范信息分类方式、发布格式和展示形式,认真、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各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厂务公开目录要求,认真编制好本单位的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厂务公开目录。
2.实施公开。公开要经过领导机构审查决定后,依照目录进行,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需要集体研究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3.收集反馈。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收集职工群众对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并将结果向职工群众反馈。
4.归档管理。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档案,并实行规范化管理。对公开的信息资料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三、保障制度
1.预审和批准制度。控股公司需要公开的具体内容由有关部门提出,分管领导审核。各企业需要公开的内容由厂务公开专项工作小组汇总,报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查,并作出公开与否的决定。
2.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厂务公开信息,属于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应该全面公开并及时更新;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应该及时向申请人公开。
3.公示制度。在决定和办理与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之前,要将初步方案公布于众,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集思广益,再予以正式公布和实施。
4.考核奖惩制度。公司机关各部门要把厂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检查考核。各企业要从本单位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考核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5.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或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职工群众民主权利、损害职工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对应公开而未公开并造成社会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组织领导
根据市国资委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抓、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厂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控股公司厂务公开工作在公司厂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由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各企业都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全员参与的工作体制和运作机制,要成立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行政、纪检、工会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负责厂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附件:济南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厂务公开目录
附件
济南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厂务公开目录
一级目录 |
序号 |
二级目录 |
公开范围 |
公开时限 |
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问题 |
1 |
企业改革改制方案 |
全体职工 |
适时公布 |
2 |
企业职工安置方案 |
全体职工 |
适时公布 |
3 |
清产核资情况 |
全体职工 |
及时公布 |
4 |
投资和生产重大决策方案 |
全体职工 |
及时公布 |
5 |
企业调整、搬迁方案 |
全体职工 |
随时公布 |
6 |
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
全体职工 |
及时公布 |
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 |
7 |
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完成情况 |
全体职工 |
适时公布 |
8 |
财务预决算,企业担保,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
全体职工 |
及时公布 |
9 |
企业大宗物资采购情况 |
全体职工 |
随时公布 |
10 |
工程项目招投标 |
全体职工 |
适时公布 |
11 |
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 |
全体职工 |
随时公布 |
12 |
承包租赁合同执行情况 |
全体职工 |
适时公布 |
13 |
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落实情况 |
全体职工 |
及时公布 |
14 |
企业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原因、损失和处理情况 |
全体职工 |
及时公布 |
15 |
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 |
全体职工 |
及时公布 |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重大事项 |
16 |
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 |
全体职工 |
按要求公示 |
17 |
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
全体职工 |
按要求公示 |
18 |
职工提薪晋级、工资奖金分配、奖罚与福利 |
全体职工 |
随时公布 |
19 |
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基金交纳情况 |
全体职工 |
随时公布 |
20 |
职工招聘 |
全体职工 |
及时公布 |
21 |
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 |
全体职工 |
及时公布 |
22 |
评优选先的条件、数量和结果 |
全体职工 |
及时公布 |
23 |
职工购房、售房和政策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以及企业公积金、公益金的使用方案 |
全体职工 |
及时公布 |
24 |
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 |
全体职工 |
随时公布 |
25 |
职工培训计划及执行情况 |
全体职工 |
一年一次 |
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 |
26 |
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情况 |
全体职工 |
定期公布 |
27 |
企业中层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 |
全体职工 |
及时公布 |
28 |
领导人员廉洁自律规定的执行情况 |
中层以上干部 |
定期公布 |
29 |
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 |
全体职工 |
定期公布 |
30 |
企业领导人员工资(年薪)、奖金等情况 |
全体职工 |
定期公布 |
其他需要公开的问题 |
31 |
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除外) |
全体职工 |
随时公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