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东风锅炉厂破产清算工作已由槐荫区人民法院以(2006)槐民破字第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依法终结。
该企业于2006年10月9日依法宣告破产还债,历时5年时间,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彻底理顺了原企业的债权债务,依法拍卖处置了原企业破产财产,并进行了最终分配,对职工债权进行了全额清偿,共妥善安置职工689名。这期间,对原企业遗留多年无法解决的60户职工的房产证和80余万元的职工股权,经过多方努力均已全部妥善解决。至此,济南东风锅炉厂破产清算工作已经全面结束,企业破产程序依法终结。
(破产事务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