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对待下属的“长处”与“短处”
张仕法
站在本职工作的角度,我特别关心的是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中层干部队伍建设问题。这是因为中层一级是公司的中坚骨干力量,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从公司中层干部的现状看,许多同志都是走上领导岗位不久或刚刚走上,尽管个人自身素质都比较优秀,但大都缺乏带“兵”经验,非常需要补一堂如何带“兵”的课。今天,我想借此机会和大家谈一谈这一话题,希望能给大家特别是年轻同志一些启示。
俗话说“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任何人都不会是十全十美的“完人”,而是具有自身长处与短处的矛盾统一体。具体到领导与下属共同组成的某一部门中,领导干部若能知人善任,科学对待下属的“长处”与“短处”,则会很好地发挥下属的作用,从而更好地实现这一部门的工作效能,反之则有可能出现事倍功半的结果,阻碍部门效能的发挥。“善用物者无弃物,善用人者无弃人”。作为一名领导者,要学会用科学的方式对待下属的“长处”与“短处”,最终实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悉尽其力。
怎样看待下属的“长处”与“短处”,归结起来就是要做到两个“三不”。即:对其长处,要容而不嫉、用而不避、扬而不弃;对其短处,要容而不揭、避而不用、补而不护。
所谓“容而不嫉”,是指领导干部对下属的长处要见贤思齐。力戒嫉妒,做到人尽其才。一个部门内,有些下属在某些方面的才能可能比领导干部强,这时,作为领导干部要学会欣赏,否则很容易产生嫉妒之心,从而在思想上产生厌烦感,在感情上怀有冷漠、甚至敌视的态度,会导致工作中产生排他性,进而影响下属乃至整个部门效能的发挥。
所谓“用而不避”,是指领导干部对下属的长处要大胆启用,选贤任能,做到知人善任。两千多年前战国时代的思想家、教育家墨子就提出了重用贤良之士的“三不避”原则,主张举贤用能“不避贫贱”、“不避亲疏”、“不避远人”,为人才的培养树立了一个标准。在信息时代的今天,对有才能的下属,领导干部更要大胆启用,让下属的长处得以尽情施展。
所谓“扬而不弃”,是指领导干部对下属的长处要充分肯定,予以欣赏而不抛弃。勇于肯定、欣赏下属的长处,不仅仅是领导干部的胸怀,更是领导干部对组织、对下属发展负责的态度和领导人格魅力与高尚品质的体现。领导能够给予下属充分施展其特长的机会,就等于给下属的发展与进步提供了舞台,让真正有能力的人看到了希望,会对整个部门人才的成长起到示范作用。同时,领导干部对下属有待提高的“长处”还要给予适当的机会让其锻炼,扬而不弃,不断推进本部门凝心聚力,从而实现部门工作效益的最大化。
以上叙述的是对下属长处的“三不”原则,下面再讲一讲对下属短处的“三不”原则:
所谓“容而不揭”,是指领导干部对下属的短处要有清醒的认识,适当宽容下属的短处而不是不分场合、不分时间随意进行揭短。“苛求难以率众,宽容才能聚才”。《三国志》中记载,曹操在官渡大捷后,战利品中有曹营之人暗中写给敌方袁绍的大批信件,这种通敌行为的下场毫无疑义应当被就地处决,正当群臣战战兢兢的时候,曹操说了,当袁绍强盛之时,我自己都不能自保,何况众人!他下令把这些通敌证据一把火烧掉,由此安定了人心,也得到了更多人的拥护。
所谓“避而不用”,是指领导干部对下属的短处要尽量绕开,量才使用,避免因使用不当而造成人力资源浪费。如果领导干部明知下属在某些方面存在不足,却偏偏选定此人完成这类工作,出现问题后又责怪下属办事不力,将其责任推到下属身上,这类领导行为不仅对培养下属没有任何益处,而且还会导致下属自信心逐渐丧失,最终会影响到整个部门绩效的提高。相反,领导干部一定要了解下属各自的特点,在安排工作时争取做到对下属“量体裁衣”,这样才会更好地发挥下属之”长处”,而隐匿了下属之”短处”。
所谓“补而不护”,是指领导干部不为下属的缺点或过失进行辩护,而是积极帮助其进行改正和弥补。面对下属的短处,领导者要做到心中有数,在合适的时机及时指出来,态度诚恳而非“揭短”,不断激励、全程指导,诚信帮助下属“补短”。“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下属的短处不是一天形成的,不可能一个早晨都改掉,领导都要给予改正的时间和机会;要把对待下属的”短处”像园丁对花木一样,常“修剪”、“勤打药”。只有领导干部正视下属之”短处”,不断将其放在修补、完善”短处”的实践中锻炼培养,下属才有机会逐步地变”短处”为”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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